湘潭365房產網3月13日訊 租房是為自己找一個臨時的家,本來是件高興事,但在租房過程中,有些事情如果處理不當,好事也許就變成了煩心事。在采訪中,我們獲知不少租客有類似的遭遇。怎樣來規(guī)避、處理這些問題呢?對此我們進行了調查走訪。
上個月,因為租住的房屋漏水,在湘潭市岳塘區(qū)紅旗商貿城經商的楊女士向房東提出了退房,然而向房東要回預付的租金卻成了難題。楊女士認為應該立即退還,而房東卻稱要等到有下家租戶才退,雙方為此鬧得不可開
唐先生租住在位于寶塔路附近的一處房屋已有兩年,今年初他準備續(xù)租時,房東卻大幅提高了租金,無奈的他只能退租。最后雙方又因屋內物品和押金等問題產生了糾紛,矛盾一時無法調解。
我們調查發(fā)現,租房時,大部分都會簽訂租房合同。但是,這些合同有的只是簡單的約定房屋的租金、押金、租住時間,有的則是從網上下載的合同范本稍加修改,內容可謂五花八門。
一位租房市場的資深業(yè)內人士透露,之所以頻頻出現租房糾紛,反映出來的就是合同的不規(guī)范。一些正規(guī)的房屋中介公司之所以極少出現這種情況,就是因為制定了詳細的合同來制約雙方的行為。
另外,房子租給什么人,房東也要留心。市民劉先生在汽車西站附近有一處舊房,他租給了幾個自稱是的士司機的外地人。今年1月的一天晚上,等他去房屋收取租金時,卻發(fā)現已人去樓空。原來,租他房子的是一伙傳銷人員。這雖然沒有造成損失,但事后他得知,由于給傳銷組織提供了活動場所,他已經觸犯了《禁止傳銷條例》等相關法律。
劉先生表示,他今后租房出去時,一定要仔細證實對方的身份。房東要留心,租客也不能大意。去年大學畢業(yè)的楊小姐,便被在網上發(fā)布信息的“假房東”,用仿冒的房產證騙走了2000多元的房租和押金。
一位業(yè)內人士提醒市民,租房最好還是找正規(guī)的中介公司,對于網上或戶外張貼的租房廣告,一定要仔細甄別戶主的信息。同時也要警惕一些小中介的看房陷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