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注意合同詐騙
據(jù)市公安局經相關負責人介紹,目前受理的經濟詐騙犯罪案,房地產合同詐騙案占六成以上。詐騙手段主要有一房多賣、假按揭、抵押借款(高利貸)等三種。
該負責人稱,房屋租賃、銷售市場合同詐騙等犯罪頻發(fā),呈現(xiàn)出涉案金額大、受害人數(shù)多、涉及地區(qū)廣等特點,已嚴重危害了人民群眾財產安全及社會穩(wěn)定。經調查分析,犯罪分子慣用詐騙手段有以下幾種:
一、 利用房屋中介身份實施詐騙。此類詐騙有4種方式,一是房屋中介公司采用欺騙手段截留客戶資金,將其非法占有或用于投資、轉貸等風險項目。二是中介公司指使員工及他人假扮購房人,與賣房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,支付少量定金或部分房款后,將房屋過戶至虛假購房人名下,最后將騙取的房屋轉賣或抵押。三是利用為購房人代辦銀行貸款之機將房產抵押給銀行。四是公布虛假房屋租賃、銷售信息,與客戶簽訂租房、購房合同,騙取客戶中介費及定金。
二、以低價出售為名實施詐騙。這是詐騙分子通用的手段,為了蠱惑購房者,詐騙分子一般以低于市場價格的房價引誘他人,聲稱其親朋是開發(fā)商,現(xiàn)因資金緊缺,故以低于市場價的房價出售。
三、虛構房產或假冒身份實施詐騙。不法分子以能夠幫助購買回遷房、單位房等低價房為名,詐騙他人購房款;通過偽造房產證、身份證等手段,假冒房主身份,與他人簽訂房屋租賃、買賣合同,詐騙他人租金、購房款;隱瞞門面房即將拆遷的事實,發(fā)布“門面房轉讓”的虛假信息,騙取租金。
四、一房多賣實施詐騙。一些開發(fā)商或個人在預售、出售房屋時,隱瞞房屋已抵押或已出售的事實,采取一房多賣的方式騙取他人購房款或虛構商鋪等房產投資項目,以承諾高額返租收益為誘餌,誘騙投資者進行投資。
五、以訛傳訛實施詐騙。犯罪分子與受害者多為認識的朋友,或者購房者經朋友介紹向犯罪分子購房。
針對以上情況,民警提醒廣大市民在租賃、購買房屋過程中要提高警惕,謹防上當。
一、莫有貪小便宜的心理。很多詐騙分子在實施詐騙行為過程中,抓住人們常有的貪小便宜心理,虛假出售的房子價格明顯低于市場價格作為誘餌。購房要具有一定的辨識能力,不要因親情、友情等關系的誘導,輕易做決定。投資前應向有關部門進行核實,包括項目的真實性、項目開發(fā)的具體內容、與廣告宣傳是否一致等,切莫為追求高額回報盲目投資。
二、購房時要審查房產開發(fā)商及中介公司的相關證書。按規(guī)定,開發(fā)商須具備“五證”,而從事房地產咨詢、評估、經紀服務的中介公司也須具備相應的資格認證。
三、審查房屋產權的真實性。簽訂購房合同前可到房地產登記機構進行查詢,核實房產證的真?zhèn)、賣房人與登記人是否一致等情況,避免購買無產權或產權有爭議的房屋,切莫怕麻煩、怕走多程序,導致上當受騙。
四、提防交易合同中的“霸王條款”。購房者對中介公司和房產公司事先擬好的合同很少提出異議,往往給犯罪分子可乘之機。在簽訂合同前應仔細閱讀合同條款,提防其中的免責條款陷阱,以防自身合法權益受到損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