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湘潭房產網2月22日訊 買房,不是一件小事。在買房路上,總是有種種陷阱,一不小心,就可能吃虧。那么,如何讓自己買房不掉坑呢?今天,小編就為大家來分析買房陷阱,祝大家早日買到稱心如意的好房子。
1,廣告有陷阱
購房者往往會被廣告中美好的配套描述打動,這種承諾又不寫在合同里,或合同約定不清。建議到實地考察、保留廣告單、售樓書等宣傳資料,最好把廣告宣傳的內容全部載入正式的合同中。日后開發(fā)商若不兌現,這些資料可作為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有力憑證。
2,眼見不為實
作為銷售“套路”,開發(fā)商經常通過各種活動、請人暖場等各種方式,讓營銷中心總是人聲鼎沸。實際上所謂的“日光盤”,一日可能僅推非常少量數額,“銷冠”可能僅為某一周某板塊銷冠,建議先在地方房管局或國土資源局等相關官方網站上,查詢樓盤的真實信息,到房產交易中心查閱正確的房源銷售數字。
3,無證就預售
房地產企業(yè)為了資金回籠,在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前就銷售開發(fā)的商品房,收取定金和預收房款,實屬非法集資。同時,無證預售可能是房地產企業(yè)沒有取得土地使用證和規(guī)劃許可證等證件,這樣會導致后期辦理兩證的問題。建議購房者在交易前先確認對方是否已經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。
4,學區(qū)房陷阱
往往一些樓盤擁有的學區(qū)名額是有限的,往往采取先到先得的原則。建議購房者可以要求將“送學區(qū)”寫入合同,避免將來出現糾紛可以法律維權。同時密切關注當地的政策變化,不要想當然的把買房等同于入名校。
5,逾期不交房
如今,開發(fā)商遲交房的理由五花八門。根據《民法通則》和《合同法》規(guī)定,免責事由只有不可抗力一種,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,不能避免并不能客服的客觀情況,如戰(zhàn)爭、自然災害、地震等。因此在前期簽訂“免責條款”時,一定要注意購房合同中開發(fā)商逾期交房時的免責條款是如何約定的。